中国诚信企业协会信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杨景凌
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上的讲话
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各位领导,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
我非常高兴有机会与大家一起交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情况。中国诚信企业协会为我们组织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和信用机构商业化运作指出了明确的方向。中国诚信企业协会是全球企业与信用机构的协调自律组织,为了更好开展国际信用行业中介组织的协调工作,我会较早地意识到了在国际贸易领域内信用风险服务的重要性,并将国际部设在日内瓦(国际标准组织ISO所在地),积极通过与国内外风险管理机构(如美国ABC公司)、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E-315)、美国化工信用信息协会(NCCA)、欧洲化工信用信息协会(ECCA),ICA中国国际信用组织合作,为会员企业(我会实行免费会员制度)提供信用风险管理服务,对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工作进行了深度的探索和准备工作。下面我想就此问题做以下三个方面的简要汇报。
一、我会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开展的一些工作
1、开展惩戒失信行为,维护经济活动正常秩序。中国诚信企业协会承担着对国际信用接轨提供协调的任务。在信用调研工作中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我国对外贸易中存在着大量的失信现象,如低价竞销、随意毁约违约、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伪造冒领许可证、滥用商标专利、甚至走私骗税等。同时由于信用信息的缺失,我们的一些企业对国外贸易伙伴的失信行为不能及时判断,导致上当受骗,造成损失。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我国对外贸易的正常开展。中国诚信企业协会要协助政府解决上述问题,维护经济活动的正常秩序,除使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自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外,还必须拿起信用的武器,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管理制度,通过对失信行为的记录、披露、信用预警,消除国际贸易中信用信息不对称的矛盾,从而约束、惩戒失信行为,褒扬诚实、守信,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这是我会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
2、为信用机构保驾护航,明确市场定位。协会商会在信用服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能发挥什么作用呢?在工作实践中我们逐步理清了思路,协会商会在信用工作中的作用就是为社会信用体系提供保障服务,协会商会不是经营机构,不能以综合评级、会员评级为主要工作内容,更不能以赚钱营利为目的。协会商会要以规范社会信用秩序为出发点,为国内外贸易商提供信用体系保障服务,为信用机构商业化运作保驾护航为基础来开展这项工作的。
3、在社会普及信用知识,培养企业信用意识。我会积极在社会进行信用意识的宣传和信用知识的普及。从2009年起我会每年都要组织企业和我会职工到美国ABC 公司进行国际商帐追收、资信评估、信用风险管理和国际信用体系认证等方面的培训。在国内举办国际风险管理实务研讨会、商业信用风险管理知识讲座,邀请美国、香港信用管理专家就国际先进的E-315:9000信用管理体系认证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知识和技术,结合中国国情进行讲解等。
4、引导企业在国际贸易中诚信经营。现在,大多数企业只注重眼前利益,不履行已签合同现象非常严重,已影响了我国企业在国际上的整体信誉。针对这种情况,我会在国际商报、会刊和协会网站、中国诚信企业网等媒体上发出诚信经营倡议书,要求各会员企业(我会实行免费会员制度)要从我做起,依法经营,不走私、不骗退税、不逃套汇,不侵犯知识产权和商标权等,引导企业诚信经营。要求企业重合同,守信用,以实现长期利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提升国际声誉,并得到了全体会员企业的响应,也得到外方企业的好评。
5、探索在合同、广告中引入信用体系管理。以行政手段为主,以协调价格、市场、客户为主要内容的协调方式已不能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形势要求。把交易(合同、商品)与信用协调结合起来是我会创新式协调工作的基本职能。如,我会把国际信用管理体系标准作为重要措施之一,对交易双方的信用情况委托信用机构依据国际标准进行评级、分类,初步建立了中国企业信用数据库。目前,已在中国诚信企业网站上进行了试运行,受到交易双方欢迎。同时,外方企业也高度重视我会建立的这一统一信用数据库,主动与我们联系入库会员信用状况,有些有过不良记录的企业还主动表示要进行改正。实践证明,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数据库在规范国际贸易方面初步发挥了作用。会员企业还可以在我会的信用论坛里交流贸易伙伴之间的信用信息。对企业进行合同信用管理是我会协调的重要模式,政府部门已经把企业信用记录列为资质认证标准之一,信用机构已经把企业信用记录列为信用认证标准之一。
6、探索与国外信用机构合作,建设与国际信用信息共享的社会信用体系。经过长期的合作和充分调研,我会拟与美国ABC公司合作(美国ABC公司是国际知名的信用风险管理公司)、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E-315)合作,为会员企业自发提供其贸易情况,交流贸易伙伴的信用风险信息,从而起到共同防范信用风险、促进贸易发展的目的。如果我们与国际信用机构合作,利用国际成熟的信用信息技术,建立国际性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与NCCA和ECCA、ICA共享,就可以为我国企业提供大量的国际贸易信用风险方面的信息,提高其信用管理水平,提高抗御国际贸易风险的能力。
二、目前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97%企业信用意识不强。发达国家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已经超过100多年,“诚实、互信、共赢”的商业理念已经成为商业伦理的基本准则而被广大企业遵循。
目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刚刚开始,97%以上的企业信用意识淡薄,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水平低下,在对外贸易领域中导致应收帐款难以收回,带来呆坏帐,企业在各自利益驱动下,自相残杀,打乱仗,国际市场不好时低价竞销,失信于同行业企业,国际市场好时又惜售待涨,甚至不履行已签合同,失信于贸易伙伴。这一问题的根除,有待于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这也告诉我们,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长期艰苦的过程。
2、信用产品得不到充分利用。信用的重要性已经成为大家共识,信用市场潜力很大,但在我委调研过程中,业内信用专家认为整个信用市场远未成熟,信用立法缺乏,没有信用信息披露机制,征信企业信息获取困难,信用管理、信用认证产品得不到社会(比如工商、税务、金融、海关、商检、法律和商务等环节)的充分利用,等等,不利于建立符合国际信用管理体系标准的有权威的信用评价体系,难以发挥现有信用评价机构的作用,也不利于形成企业改善其自身信用状况的内在要求,同时也给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加了难度。
3、我国信用立法不足。我国正处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初期,虽然与信用有关的许多条文已散见于我国现行的许多法律法规中,但我国还没有形成全国性的信用管理法律法规体系。这给我们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体系认证的实践带来了严重的制约。
4、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需要政府部门、新闻媒体的支持。目前,各地信用机构都是自费亏损地在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特别信用体系认证工作面临着方方面面的制约,不少信用机构受地方政府部门的限制(地方政府部门干涉、由行业协会来评比发牌)。最典型的恶性破坏信用体系建设事件,如安徽电视台对信用机构的歪曲虚假报道,说什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就是官方做的事,民办机构不得进入信用市场,对欺骗子公司信用预警是非法的、信用机构无权进行失信打假等等,公开诋毁《国务院办厅[2007]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若干意见》精神,违背了国家主席胡锦涛提出的“诚信友爱、和谐社会”的信用建设宗旨,在这方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迫切需要有关政府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支持。
三、对今后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设想
1、信用机构要高度重视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认识。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失信惩戒制度”的任务。我们要认真学习、落实这些重要文件,把社会信用体系认证作为引导企业走信用贸易发展之路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到,市场经济实质上也是信用经济,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要通过大家的努力工作,为中国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提高企业交易效率和核心竞争力。
2、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加强社会各界合作力量。我会将根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若干意见》的要求,在6至7月份我会将对的社会信用体系实施方案进行全面修订,拟定本部门新工作计划,扎实工作,整体推进。针对信用机构在开展建立信用体系认证工作中面临的大量工作,我会将对与社会信用体系认证有关的工作进行调整,切实加强行业领导,根据工作进度逐步加强社会各界合作力量。
3、加强社会诚信宣传和信用培训。我们要在社会逐步培育诚信经商、诚信兴商的诚信文化,培育企业的信用意识。我们要通过刊物、网站、会议等各种方式,宣传社会信用体系,普及信用知识,提高守信意识。同时,我们要与国内外有关信用机构、企业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对企业的信用培训,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奠定基础。我们建议国家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社会信用培训工作。
4、把建立中国信用数据库作为社会协调手段的重要内容,把信用逐步引入社会协调。第一,要继续完善现有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服务工作,进一步收集企业信用情况,建立全国统一信用数据库。第二,认真总结以信用机构为中心开展信用产品服务的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开展第三方信用评价、信用认证等实践活动。第三,在一些国家管理或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协调中,要逐步明确把企业信用认证情况引入资质标准,使信用认证成为经营该商品的准入条件。对此我们要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建议。第四,进一步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争取支持。进一步与对方洽商,细化合作协议和工作方案。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有信用需求企业的宣传,吸引他们参与信用评价工作。第五,我们将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在政府的规划建设和评选中,也要引入信用认证机制。目前企业信用的资料不足,评价标准难以客观统一。因此完全把信用情况列入各类打分指标条件还不成熟,但我们可以在评价体系中明确提出,其他资质条件相同时,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优先入选。
5、建立全国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是社会信用建设的重要保证。在实际操作中,我们深深感到行业和行业间、行业内部不同行政部门间的信用信息互不沟通,给信息征集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要全面、客观地评价一个企业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建议以信用机构为中心建立全国统一信用数据库的基础上,逐步总结经验,制定社会信用建设需要的相关制度,如信用信息的采集、分类、保护、使用、发布、联网与交换制度等。根据这些制度,逐步把不同的信息整合成信用信息数据库,使企业之间能够对信用信息进行互通和共享,既达到鼓励企业加强自律,改善行业经营秩序的目的,又把社会信用体系作为连接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的桥梁,促进商业贸易发展。同时,协会商会还将加强与社会上各类信用机构合作,协助企业建立信用风险防范机制,提高信用管理水平。
以上是我会在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初步设想。这项工作我们仍在摸索之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是百年大计,困难和挫折是难免的。我们坚信,在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有全国各行业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会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道路。
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也愿意在这方面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