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同“商标”一样,都是企业的“无形资产” 。依据科学、先进的E-315: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标准和合法信用机构的认证把企业的“无形资产”转换成客户“看得见、模得着”的“有形资本”;通过完善的认证服务保障体系放大“有形资本(信用证书)”的信用价值,从而为受信组织带来更好的社会形象,更高的经济效益。
为有序、有效地对受信组织实施信用评价工作,特制定本信用服务内容标准 (本服务标准不含信用顾问服务内容)。
8.1 信用证书、报告(国家承认,国际互认,电子注册,网上查询):
8.1.1 信用证书:1套(具有法律效力,社会公信力高)
8.1.2 信用报告:1本(评价机构对信用报告内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1.3 信用合同:1份(保障被认证方合法权益,防止非法认证带来信誉损失)
8.1.4 E-315: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标准:1本(精装版)
8.1.5 信用铭牌:1套(60 CM × 40 CM)
8.1.6 信用标志:1套(模板)